广西科技厅:未申报国基金,原则上不予省基金资助

时间 : 2022-01-08

1月5日,国自然基金委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里提到,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扭转“重申请、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避免通过“全民动员”、下指标、发奖励和惩罚性激励等方式盲目追求项目申请数量(第四项依托单位事项第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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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基金的申请量断创新高、资助率不断创新低,这与各地主管部门、各依托单位对国基金的重视不无关系,早在去年7-8月,许多依托单位就开始了2022年国基金申报动员。每年,各地主管部门也会出台一些国基金申请激励政策

 

今天,广西科技厅官方网站发布国基金申报工作通知,通知要求一定条件的科研人员原则上必须申请,还明确对积极申报国家基金的申请人给予倾斜支持

 
  • 凡是获得过广西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则上都应当申报2022年国基项目。
  • 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申报1项非地区基金类项目。
  • 广西创新研究团队在研项目负责人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申报1项非地区基金类项目;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每人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原则上应不少于1项;整个团队所申请的国基项目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4项。
  • 对于2018年以来(含2018年)符合条件却未申报过国基项目的科研人员,今后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广西自然基金项目中原则上将不再给予立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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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如下: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广泛组织、集中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2〕3号)

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2号),详见官网(网址https://www.nsfc.gov.cn)。为做好我区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基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特别是基础研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广西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桂科政字〔2020〕125号)等文件精神,对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为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对实现科技自强自立的重要性有更深入和清醒的认识。国基项目是开展基础研究的主要项目来源,是一个单位科技竞争力和显示度的重要体现,请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我区基础研究工作部署及本单位实际,做好本年度国基项目组织申报的相关组织发动、申报业务培训交流、管理人员加强辅导指导等总体安排。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请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及其他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带头,认真按照“国科金发计〔2022〕2号”文件要求,整合优势资源,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学科组织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申报。同时,要做好历年国基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三、把准新要求,适应新变化。请各单位、各依托单位及项目申请人要注意把握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2年改革和申报要点,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重点产业亟待突破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相关科学问题,以及我区“双一流”学科建设相关前沿和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学风和科研诚信与伦理建设,弘扬科学精神与创新文化,认真撰写申请书,做好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四、细读申请条件,避免无效申报。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五、加强培训,提高成效。请各依托单位在认真总结2021年申报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召开2022年国基项目申报动员培训会或分片召开项目申报研讨会,积极邀请区内外专家学者进行指导培训,交流申请国基项目的经验和做法,力争提升项目申报质量,提高立项资助水平。各依托单位,特别是高校、科研院所,2022年的申报国基项目数量和质量不应低于2021年水平。

六、鼓励企业参与,强化主体创新。请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科研人员主动与相关依托单位联系,加强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积极参与申报国基项目。

七、发挥创新平台作用,提升申报项目质量。获得国基项目数量是考核各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运行绩效的重要评价指标。请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申报国基项目。

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实验室各主要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原则上应带头申报不少于1个项目。

重点实验室类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应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重点等非地区基金项目。原则上重点实验室类重大科技创新基地所申报国基项目数不少于12项/家,其中非地区基金项目应不少于6项/家;其他类型的重大科技创新基地不少于6项/家。评估档次为“优秀”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8项/家,其中非地区基金项目应不少于4项/家;评估档次为“良好”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原则上应不少于6项/家,其中非地区基金项目应不少于3项/家;评估档次为“合格”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原则上应不少于5项/家。

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申报数量应不少于2项/家。

八、围绕产业需求,助推科产融合。请承担自治区重大专项的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精心组织,围绕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原则上由高校作为牵头单位的重大专项项目组,每个项目组所申报国基项目数不少于5项,其中非地区基金项目应不少于2项;由其他类型单位牵头的重大专项项目组,每个项目组所申报国基项目数不少于2项。

九、采取有力措施,激励积极申报。2022年,对积极申报国家基金的申请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倾斜支持。

凡是获得过广西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则上都应当申报2022年国基项目。

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申报1项非地区基金类项目。

广西创新研究团队在研项目负责人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申报1项非地区基金类项目;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每人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原则上应不少于1项;整个团队所申请的国基项目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4项。

对于2018年以来(含2018年)符合条件却未申报过国基项目的科研人员,今后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广西自然基金项目中原则上将不再给予立项资助。

十、申报如遇问题,主动咨询解决。填报申请时如遇不清楚的问题,申请人可主动向申报并获得过国基项目的申请人或有关专家请教和咨询,及时与各依托单位的管理人员联系与沟通,或直接与国家基金委有关职能学部求助,及时解决申报中碰到的各种问题。

十一、严守申报时限,及时完成提交。2022年国基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请各依托单位务必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要求,在3月20日16时之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结束后,请各依托单位在3月31日之前将本单位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取的举措情况,以及申报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发函报送到自治区科技厅,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邮箱(jcc@kjt.gxz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