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作者通常主导大部分的实验工作,在一般的情况下,引用一篇论文时,提到的就是第一作者的名字,如 Tomas et al. report that...。第一作者论文数量是争取基金、职称晋升及续聘时的重要因素。但有时候即使你是第一作者也没用,这时候就体现出第一单位的重要性了。这种特殊情况就是,你刚刚从A学校博士毕业入职了B大学,然后你博士期间有一篇论文发表在一本很好的期刊上,你想用它在新学校评职称,这很可惜,这篇文章大概率是不被B学校认可的。关键问题就出在上面提到的“产权”上。很明显,你在博士期间的论文是A学校完成的,通讯作者是A学校的导师,经费和平台都来自于A学校,所以第一单位自然而然就是A学校,这篇论文也会归属到A学校考核时的成果。而B学校给老师们设定的考核指标的目的就是有更多的属于自己学校的成果,如果第一单位不是B学校,B学校在考核的时候用不上,那再好的论文对B学校也没有意义,所以B学校是不认可这篇论文的。其实通讯作者也是同理,第一单位也不一定是通讯作者的单位,通讯作者也存在跳槽的情况,那么通讯作者在A大学完成的论文成果然后再跳槽到B大学,正常情况下第一单位也应该是A大学(也存在无视A直接写B的,但会产生争议)。由于第一单位在学术评价中至关重要,所以在确定时一定要严谨,要充分分析实验成果主要依靠的是哪家单位,如果出现难以区分的情况,几方应当充分协商,同时还要关注现在这个单位考核的要求与投稿期刊的要求,最后与合作者明确单位顺序,达成一致。